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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ay Sample 1
Essay Sample 2
曾明哲院長紀念獎助學金
“ NTD 22,000 dollars ”
※NTD 5,000元整
※依據本校「逢甲大學國際科技與管理學院獎助學金施行細則」辦理。
申請資格:
※正式且有效英文證照成績(IELTS或TOEFL iBT )達國外合作大學入學門檻。
※前一學期GPA達國外合作大學入學門檻。
申請方式:由大學部各學程提供學生繳交之正式且有效之英文證照成績(IELTS或TOEFL iBT)及前一學期GPA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名單送交學院進行審核。
※獎助金額視當年度教育部獎助額度及本校預算而定。
※校依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辦理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境外碩士專班)。
※申請學海飛颺者,大學部學生學業成績為在校成績全班總排名前30%,研究生平均成績為80分以上,並同時符合本校及研修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申請學海惜珠者,限持有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須為各縣市政府行政主管機關開立),操行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同時符合本校及研修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申請人應另提交成績單並加註歷年學業總成績班排名百分比以供審查。研修學校為教育部網站之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不含大陸及港、澳)。
※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申請方式:申請人於本校公告申請期程內檢附相關文件資料乙份,送交國際事務處辦理。
※NTD 120,000元、60,000元、出國交換或壯遊往返機票
※獎勵經由大學繁星推薦、大學個人申請、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及單獨招生等管道錄取分發就讀本校日間、進修學士班的優秀新生。
※符合前條入學獎學金及在學助學金獎勵標準之學生均不須提出申請,經獎助學金審核小組審定後,就當年度已完成註冊繳費及選課者,發給獎助學金。
※第二學年以後續領在學助學金者,應接受學務處媒合至校內適當單位進行服務。
為獎勵學生學習,以及提供學生助學服務之機會,每年編列有1億2仟餘萬元之獎助學金含教育部補助、校外機構捐贈等,以利學生安心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