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明哲院長紀念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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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明哲院長紀念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2025.02.11 (二)00:00 ~ 2025.04.30 (二)23:59
單位公告

【曾明哲院長紀念獎助學金】
“ NTD 22,000 dollars ”

為紀念曾前院長明哲教授畢生致力於推動教育國際化,延續其積極拓展國際學術交流、關懷學子之精神,爰由家屬及故舊學生、校友等各界共同捐款,設置本獎助學金,以獎助國際科技與管理學院院內優秀學生至國外合作大學就讀時之必須花費。

依據本校「逢甲大學曾明哲院長紀念獎助學金施行細則」辦理。
申請資格:學生須符合以下兩項要求:
申請人須為國際科技與管理學院大二學生。
申請人申請時,在校前三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需為該學程前三名,且無成績未完成科目。若學生未符合前述條件,可經師長特別推薦,亦得成為候選人並提出申請。
本獎助學金不限於本國籍學生申請。
申請方式:符合前述申請資格者,得於公告申請期間內,檢附以下資料,送交國際科技與管理學院辦理。
申請表及一篇以英文撰寫之論述作品,長度不得少於一千字。此論述作品請闡述其對生活、家庭、社會、具有良好的視野及觀點
(申請表請參照附件一,論述作品之模板請參照附件二與附件三https://istm.fcu.edu.tw/scholarship/)。
主題:How do you plan to make a positive impact to your community or to the world? How do you foresee using what you have learned about business, technology, and/or society to make that impact?
前三學期之成績證明正本(需含全學程之平均總排名,於申請成績單時請務必勾選)。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
獎助學金名額:一名,獎助新台幣貳萬貳仟(22,000)元。
審查程序:申請者申請資料由學院學生成就中心,依據其申請資格、申請文件、師長推薦函及「對學生及學習活動具正面影響」等項目,進行初審;初審通過者,再經曾明哲院長紀念獎助學金捐贈者進行複審;最後由獎助學金審查小組進行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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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料提交學院截止收件日:114年4月25日(五)(超過此日提交申請資料予學院者,即不符合本次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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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結果公告:114年5月下旬,公告於學院網站並於結業典禮進行頒獎與表揚。
相關規定與義務說明:
獲獎助者,須獲所屬學位學程對接合作大學入學許可,並前往繼續就讀。
獲獎助者於赴國外對接合作大學修業期間,應持續維持本校學籍(未休學),且在國外不得辦理休學。
獲獎助學生出國期間之學業與學籍處理,依相關規定辦理。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學生,應依內政部役男出境處理辦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曾獲獎助學金但無故放棄者,於修習同一學位期間,不得再提出申請。